1、时间还没有到上班时间 ,距离上班时间还有几分钟 2、工作内容是在建筑工地开电梯,电梯钥匙并不在我身上,需要带钥匙的来开门 3、需要用电梯上班的工人来让我开电梯送他们上去 4、我这里当时没有办法送上去,他们三个就对我进行辱骂后直接对我进行殴打。 5、公司对我的解决是要把我开除,并且罚款,工资也不清楚能不能拿到。 6、去了医院检查了,因为殴打导致旧伤复发。 7、当时被打的动不了身,公司管理来了后让我自己出去,我说暂时动不了,他直接说找人把我抬丢出去。 8、公司方面偏向于殴打我的几个人,同时发生点没有监控。 9、我这里改如何保证我的合法权益,拿到我该有的工资和赔偿,直接报警可以吗。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5-06-20 14:05:47185*****07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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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7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06-20 14:26:0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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