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调整,月度补助变成月度考核(且考核目标明显完不成),遂未同意,本月实发工资直接扣除了大部分补助。 合同中有这些: 4.3 甲方在上述工资待遇之外,另行自愿给予乙方的福利待遇不属于工资范畴,其实施和发放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增加、减少或取消这些福利待遇,或者改变发放这些福利待遇的相应条件。 4.5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正常情况下,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调整后的岗位工资待遇一般不低于原岗位(不包含业务奖金、提成和特殊岗位津贴)。 还能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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