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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2025年,上海 2.上海民企公司工作,产假期间公司未将个人工资与生育金的差额补足,产假期间算作未出勤,影响。 3.请问以上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劳动争议上海市-市辖区2025-01-10 17:14:1715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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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2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可能违反劳动法。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差额并纠正未出勤的认定。
    回复于 2025-01-10 17:16:03 咨询他
  • 陈彬彬律师
    月帮助21
    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
    女职工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10 17:22: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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