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目前在佛山南海里水,一月份搬到佛山三水白妮,距离 50 多公里,我入职有 9 个月, 不会跟厂过去办公,公司已经安排好班车接送上下班,自驾车有汽油补贴,公司安排入住新宿舍,这种情况是有经济补偿?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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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5341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公司已提供班车接送和汽油补贴,并安排新宿舍,这些福利待遇旨在减轻员工因搬迁带来的经济负担和生活不便,因此,您的情况可能不符合获得额外经济补偿的条件。如有疑问,建议与公司沟通或咨询专业律师。回复于 2024-12-13 15:09:18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12-13 15:13:19
如果我不写离职书,到搬厂那天也不过去,公司是否会当我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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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2-13 16:38:59
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工作地点,那换工作地点,就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你同意的。如果未约定工作地点,或有接受公司安排工作地点的意思,那在待遇没变的情况下,属于公司自由经营的范围,没有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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