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被用工单位已工作失误为由扣除300元工资,本人经由劳务公司介绍到用工单位工作,工作时间每天9小时,7:00-16:00,六休一。偶尔下班后强制加班,以计件工资作为加班费。工作岗位是冻库盘点员。用工单位没有与本人签订任何合同,工作几天后与劳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协议,协议文本在劳务公司,本人无。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均无为本人办理社保。请问本人该怎样维权,能向监管部门申请哪些权利?谢谢!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4-07-26 16:49:0619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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