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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的托班雇佣一名洗碗工,没有签订合同。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用热水烫伤脚面,员工坚持要去自己有熟人的医院进行治疗,后续花费医药费700多元,几天之后又要索赔2000多元,说自己伤口感染。但我本人认为当时已经尽到责任已经赔付了医药费。中间员工并没有工作,自己在家休养,没有注意好导致伤口感染或故意导致感染或开虚假收费报告单。

劳动争议河南省-郑州市2024-06-29 20:16:4015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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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方泽天律师
    月帮助3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提供发票和医嘱
    回复于 2024-06-29 20:22:0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6-29 20:22:51

      有发票的话是否需要按照员工要求进行赔付,价钱是否合理

  • 朱光宇律师
    月帮助0
    河南中耕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完整的住院记录,看是否属于合理必要的医疗支出。另外你这种情况要明确和对方的关系,是雇佣还是劳动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要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07-23 14:53: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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