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正能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 丙方:劳动者工作的建设公司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甲方把乙方派到丙方公司工作了4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恰逢丙方公司裁员不再续签,补偿怎么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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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305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作为劳务派遣工,你是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劳务派遣单位再和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工作到期想续签合同,你应该和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协商。之后再到哪儿工作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决定的。如果合同到期,劳务派遣单位不愿意续签合同,则应该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回复于 2024-05-10 16:27:0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4-05-10 16:30:20
丙方不续了,需要你去找甲方解决,甲方应该给你另行安排工作,如果乙方也不给你安排,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是一个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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