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第二天原本的工作时间是十一点,但是半夜十一点接到消息临时改到早上六点半的早班并且要求立刻回公司宿舍,此时已经没有地铁,员工第一时间协商并询问车费是否可以报销,经理方面拒绝报销拒绝协商。 员工因个人原因拒绝公司临时更改工作时间的安排,然后公司要因为这种原因辞退员工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4-04-28 10:04:49177*****151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