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北京市,怀孕8个月产检假是几天?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04-18 09:40:48136*****891

分享

律师回复

  • 梁智斌律师
    月帮助89
    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还有不明白的,及时电话咨询我,点我头像一对一给您解答。我是北京律师
    回复于 2024-04-18 10:01:0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4-18 12:02:3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5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国家规定法定产假是98天。 1、国家法定产假女职工规定不少于14周即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2、女职工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另外,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回复于 2024-04-18 14:10:1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303 累计好评3346 18分钟响应

    咨询
  • 林翠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65 累计好评420 13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25 累计好评204 11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