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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入职,12月公司组织游学,全公司都去的那种,签了公司的游学协议,前2天在深圳参观了华为和比亚迪,后面3天去香港澳门游玩。现在想离职,需要赔付这5天的费用,大概1-2w之间。 游学协议大概内容:参与游学,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增加一年的劳动合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离职时,需要按照合同上面的算法,进行赔偿。 1.游学协议是否合理,有效 2.游学算是培训吗 3.赔偿费用是算前两天还是按照签订的游学协议上的金额走 4.如果要赔偿,需如何赔付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4-03-11 17:42:03157*****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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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1446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这种协议,一般自愿签署的话,还是需要遵守的
    回复于 2024-03-11 17:45:4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69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没有给你们进行专项的培训,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回复于 2024-03-11 18:33: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37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3-11 20:27: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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