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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6年未17岁满时犯下寻衅滋事罪,当时身份证登记年龄为1998年,身份证年龄已经成年,但是本人实际年龄为1999年,公安机关在未查询实际年龄将本人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并起诉(本人已经告知办案机关本人实际年龄)被本地法院判刑,服刑期间本人才满18岁,本人有出生医院的出生证明,本人在未满18岁的情况下接受了法院按成年人审判的刑期,在狱中的生活造成了以后的生活阴影

行政纠纷湖北省-黄冈市2024-01-26 20:49:2213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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