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6月5日收到公司的入职通知函,6月9日去公司上班,三月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底薪5000,转正底薪6000。工作至今10月16日,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导致我生病医保都报销不了,所以想劳动仲裁),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转正的时候要我写了一份转正申请书,领导有签字的。每天工作有打卡,有工作聊天记录,有公司领导转账工资的记录,想问这种情况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赔偿多少?胜算大不大?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3-10-16 09:51:5818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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