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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 3 年,试用期截止 9.28 日,但是在 9.25 日,公司以本人“多次未按时按量根据工作计划提交工作结果,且工作志度消消极,经本公司多次沟通后,但依旧未得到改善”理由辞退我。该说法我并不认同,本人在职期间认真负责。请问这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主张申请两倍经济赔偿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3-09-25 19:51:5818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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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巍律师
    月帮助108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公司解除劳动理由需要凭据和事实,如果没有这些凭据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主张双倍赔偿
    回复于 2023-09-25 19:54: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95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9-26 21:29: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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