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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8月23日 在公司办公领导通知我下午不用去公司了,没给我开离职证明说我是在试用期,且没有赔偿,理由是我在上班期间做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签署的合同是劳务合同,但是甲方是公司乙方是个人 3.诉求是能否争取到2n赔偿金 4.因为我做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我就是过错方,公司是可以不赔偿就开除我嘛?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3-08-23 15:05:3018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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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璐璐律师
    月帮助32
    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点击我头像进行电话或一对一咨询,为您提供详细法律服务方案
    回复于 2023-08-23 15:34:3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8-28 22:38: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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