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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根据2017年浙人社函【2017】129号关于评聘结合的文件后,本人取得了中级资格证书,单位聘任我的时间是按照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开始算起,还是签发证书后的时间算起?如果是隔了19个月后才聘任我,那这个中间的时候能不能得到补偿?

劳动争议浙江省-绍兴市2023-08-18 19:12:4815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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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郑泽方律师
    月帮助32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具体材料发一下, 可以联系我,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 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8-18 19:14:47 咨询他
  • 黄舜律师
    月帮助0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电话咨询,以便给予详细解答
    回复于 2023-08-18 19:30: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41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并不需要补偿,因为并未获得聘用
    回复于 2023-08-20 15:14: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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