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1日开始在某有限公司进行电话销售工作,因为是是暑假工所以开始口头约定一个月无责底薪2000元加提成。其中开始有7天的试用期和培训。一个星期上六天休一天。按约定每月二十号发工资,昨天8月15日因为老板自己说有事所以没有上班。今天8月16日老板上午说今天也不上班,中午过后突然说让我们明天去办离职手续。说明因为没有到一个月试用期是不发工资的。在工作期间有4天是因为公司原因没有正常工作的。按法律规定我可以拿到多少钱。期间只加了客户的微信没有业绩。而且公司在劳动过程中新增劳动要求。
劳动争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3-08-16 15:02:2918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