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18年9月在一私立中学任音乐教师一职,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劳务合同也未写明工作年限,五险一金一直由该单位缴纳。今年7月20日突然收到单位电话通知,单位决定人员分流,将我调离音乐教师岗位,让我去学校食堂做管理员工作,工资也由原来的7000元/月下调至3000/月,我不接受分流,学校就要让我在家待岗,每月给我缴纳五险一金发放1800/月基本工资,现在我不想接受分流也不想接受待岗,请问我是否能要求单位补偿我N+1的补偿金?昨天已经去劳动局咨询过,劳动局要我们拉一个工资流水,要求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发展好的话单位会对我们进行11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3-08-11 10:22:0213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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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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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作时间支付补偿金
回复于 2023-08-11 10: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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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申请劳动仲裁吧,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3-08-11 1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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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商(长春)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具体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
回复于 2023-08-11 1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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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梵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8-11 1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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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11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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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你就劳动仲裁或者投诉就行了
回复于 2023-08-11 10: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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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8-12 17: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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