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戚交换房子住,但并没有发生真实交易合同,没有交易资金往来,也没有租用合同,不存在租用关系,也没有租用房子的资金往来。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出租屋管理的范畴?其次,出租屋管理单位多次以管理出租屋的名义强行入户拍照和要求对多份通知进行签字,请问还行政单位的人员的行为是否违规?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行政纠纷最新咨询
-
酒后闹事,没有造成他人伤害,觉得受了委屈,在公安局撞墙自残,应该怎么处理,会拘留吗
-
驾驶证醉驾给吊销,凌晨一点一名民警带协警查车。能不能通过诉讼拿回驾驶证
-
律师您好,我请的本地律师代理行政案件他让我把和案件有关的材料补充给复议局,律师本人不接受和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希望给我分析下
-
为买房资格异地办理的社保代缴,代缴公司做了假的工资流水造成现在合并记税后我需要补缴税款怎么办?我可以将未收到的工资流水申请异常提报吗?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
法院强制执行末果,调解房产换股份分配,因有工人受伤,法院又进行三次拍卖房产末果,甲方欠本人工程款3百多万,因工人受伤,甲方和我,及包工头承担2百多万,法院末执行甲方,只是忽悠我调解,现要我赔偿工人本人承担50万,问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