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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在宝鸡市渭滨区英达路小茶都市饮品店阿姨奶茶单位从事店员工作,自2023年06月开始宝鸡市渭滨区英达路小茶都市饮品店阿姨奶茶单位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的工资,共计375元。 刚面试的时候店主说三天之内试用期三天内不可以就彼此都算了三天之后干满一个月把试用期工资补上2200满勤400元休假四天结果第五天因为第一次一个人在店里上早班有点手忙脚乱把芋圆煮糊了东西没有迅速准备好由于疏忽少做了一杯奶茶但是后面都已经挽救回来了,晚上店主以我不适合这份工作为由辞退我并不想发这几天的工资。

劳动争议陕西省-宝鸡市2023-06-10 19:08:201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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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5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6-12 11:18: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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