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提前通知突然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让签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当时公司是以没资金无法继续经营为由来解散公司,本人一开始是不同意这个协议内容的(不进行任何补偿),经过协商本人诚信诚意理解公司难处才同意的。可是第二天就发现公司非但没有进行解散的操作,还在继续进行招人扩张。这个操作是不是违背最开始签协议的诚信原则?这个协议是不是已经失效了呢?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3-05-16 11:30:5117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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