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同一公司工作将近15年,目前接到人力通知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签的合同是第三方劳务公司。在本公司08年-13年为第一个第三方劳务公司,年底公司让我们签订了一个离职文件,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14年转到第二个第三方劳务公司。目前公司只赔偿14年到目前的劳动经济补偿,哪08年到13年的劳动经济补偿公司不认可。我想请问这个是否能通过法律得到劳动者应得的补偿么?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2023-05-09 23:57:10189*****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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