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入职时,在登记表上合并工作经历,如:把两分工作合并成一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频繁跳槽,那么公司发现后,是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任何赔偿?
劳动争议福建省-厦门市2023-04-19 19:26:24188*****713
面试入职时,在登记表上合并工作经历,如:把两分工作合并成一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频繁跳槽,那么公司发现后,是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任何赔偿?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