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你好, 公司赔偿的N加1的1按底薪计算,我不同意,可不可以提被迫离职,因为前一天就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录音)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3-04-07 07:41:36135*****036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婷婷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英途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点击头像把录音内容发来帮你审查一下。
    回复于 2023-04-07 07:43:19 咨询他
  • 赵爽律师
    月帮助7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你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3-04-07 08:30:16 咨询他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153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拿到公司证明再提出被迫
    回复于 2023-04-07 09:24: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4-07 09:36:23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1是按照你离职前上月工资计算。
    回复于 2023-04-07 09:56:4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0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4-07 21:34:47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87 累计好评3344 18分钟响应

    咨询
  • 林翠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54 累计好评419 13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77 累计好评1022 16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