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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北师大附校:),今年9月份发了2000元教师节费,和4000元的取暖补贴费,12月份考上了编制,准备2022年1月份整个学期带完了再离职。现在学校要让把教师节和取暖费和工装费退回才能离职,这算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1-12-30 16:27:5415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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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艳平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学校的要求不合理。。。。
    回复于 2021-12-30 16:45:0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不合法。已经给了。没有理由要回。
    回复于 2021-12-30 16:46:11 咨询他
  • 李红霞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京师(保定)律师事务所
    你好,教师福利,离职不可以退回的。
    回复于 2021-12-30 16:46:12 咨询他
  • 王树伟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武银律师事务所
    不用退的,让对方去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12-30 17:04:46 咨询他
  • 金梦娜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法鹏律师事务所
    你好 当时签的合同里面有约定吗 没有约定的话不用退回
    回复于 2021-12-30 17:10:53 咨询他
  • 王佳奇律师
    月帮助2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用退还的。。
    回复于 2021-12-30 17:38:42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好,是不需要退还的
    回复于 2021-12-30 17:54:22 咨询他
  • 范雅萱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千湖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属于在职期间职工的福利费用
    回复于 2021-12-30 21:05: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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