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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美出生于1972年十二月10日,于2015年11月28号入职三霸电子厂,2022年12月终止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于2025年6月20日在车间发病检查出脑梗死,出院后公司不给医疗费,也不再提供工作岗位,还扣留最后一月工资,说住院期间自离,没有书面请假证明。 2025年12月26号 公司扬言要于26年一月停止交医保,相当于要主动终止劳务关系。 如下为两条基本诉求: 1.未超龄期间的工作补偿(n+1)。 2.治疗期间的病假基本工资(目前最后一月工资被扣,没得到公司的关怀与慰问,现公司终止交医保,也不愿给病假基本工资,说成三日不在岗自离) 申述人:吴立威(儿子)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4-13 13:22:201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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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5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本人可以提供医院病假条要求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的 ,单位直接辞退是违法的 ,可以主张2N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6-04-13 13:25:48 咨询他
  • 蒋博律师
    月帮助31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您的具体诉求可以找我联系,帮你写成书面。
    回复于 2026-04-13 13:26:58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683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公司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6-04-13 13:53:1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75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6-04-13 14:18:1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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