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省属国企分公司员工,单位效益一直下滑。自2011年起就拖欠社保中心社保款,至今已经上亿元,也产生了高额的滞纳金。我们的社保单位正常扣,只是未交到社保中心。2018年单位改革,分公司领导口头承诺我们脱离岗位单位负担全额的五险,只是当时未留下任何书面凭证。19年换了领导不承认之前的口头协议,让我们全额缴纳保险,个人企业部分一起承担。后来和领导谈判,我们承担个人部分,单位承担企业部分,上交到总公司。我手里只有个人部分交款的一个收款单据和合同到期续签的五年合同。我想请问,像我们这样不在职没有工资流水的员工,如果企业破产清算我们该如何维权。另:总部每月都申报养老保险和个税,只是未缴纳金额。
劳动争议山西省-临汾市2021-12-13 17:28:2113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