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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们好!我应聘在工厂做保安3个多月了因一点小问题被工厂主管口头解雇了叫我办离职手续我没办,我提出要工厂补偿,得到答复是我没转正,试用期未满,说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能否得到补偿?那他们不给补偿又怎么办?望律师赐教,谢谢!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2021-09-08 09:45:451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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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彭杰律师
    月帮助0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
    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1-09-08 10:17:36 咨询他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30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你好,签订了劳动合同吗?
    回复于 2021-09-08 10:26:2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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