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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部队的合同制职工,工龄33年,还差9个月50岁退休,在部队经营小店属于自给自足类行的,合同上写明单位提供场地服务于部队官兵,职务是营业员,现在部队強制要关掉小店,刚开始答应帮忙在外帮我找份工作,但又不肯写协议书或变更合同,如果我去了不能证明是单位找的那不是反成我单方面违约了,我就没同意,我想请问下,如果单位不开具待岗协议,又不给补偿算不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纠纷江西省-吉安市2021-04-20 23:29:1615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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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大森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单位不开协议也不给补偿,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1-04-21 08:33: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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