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好。我爸爸在2020-12-25号收到公司的辞退单,辞退单上写2021-1-25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们拿到辞退单于2020-12-28去劳动仲裁,提请仲裁,要公司违法赔偿金的申请。仲裁委仲裁的结果说公司确实违法辞退,但是因为我们的仲裁时间太早了,在还没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前就去仲裁,所以最终判我们败诉。 公司在不知道我们仲裁的时候于2021-1-6就把我爸的打卡指纹删除了,在2021-1-11号收到仲裁单,就反悔了,说不辞退我爸,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爸不同意。 但是,现在我们却败诉了。怎么办
劳动争议福建省-泉州市2021-02-27 18:34:3113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