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0.11.19到2021.2.21这期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是否可以发送解除关系通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进行劳动仲裁要求赔付双倍工资和被迫解除合同赔偿金呢? 证据只有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微信工作群聊,手写的考勤表。公司要求叮叮考勤打卡的,但是大部分时间没打卡,是怎么算呢?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1-02-21 02:21:1018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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