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期间由于我怀孕,领导强行让我休息了三个月导致欠班480个小时(其中2个月绩效工资没发)。今年1月产假结束之后领导又安排休息.导致欠班时间在480的基础上持续增加。还有实际发放的生育津贴是24000-4*每个月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的部分也算在我的生育金里面相当于我自己缴纳.请问这合理吗?人事说如果我辞职需要赔偿14000.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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