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店上班,一开始月薪说3500由于个人原因提前一个月与老板说了离职,老板不到离职时间就不让干了,次月发工资发了一千多,总共27天,老板说,客户投诉五次扣三倍工资,说玩忽职守,所以扣出了一部分,原因投诉是存在,但是投诉不是本人原因导致,员工有几个人,因为一天的投诉扣了个人三倍工资,请问这是不是恶意克扣。还有就是工资发放的合不合理,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否可以追回呢?
劳动争议山东省-泰安市2020-12-26 21:15:53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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