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职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但与同一人管理的另一公司签署过无效劳动合同。合同以及口头硬性规定三个月交接期,结果按照公司规定在11/16提出离职走离职程序,第一次公告发布离职时间为3个月后,离职日期为2/5/2021。本人因工作需要交接较多,愿意接受。但后来突然在提出离职当月月底临时被改离职期,改为离申请不足一个月就要走,第二次离职公告日期为12/11/2020,这样是否违法。且与该公司未签有效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我在武汉市政集团公司下面项目部干了八年,没给我交过社保,节假日和平时加班都不给加班费,只有工资什么福利都没有,这次为了辞退我,以我在工地捡费钢筋头卖为由,说我盗切公司财产以这为由不发拖欠我的工资,不给补尝,要这些他就报案,我一个农民工不懂法看您有么好的建意!!!
-
本人在台球厅上班,因为提前离职比签的离职单早了几天,店里就说是公司的规定需要扣除,并未给店里造成任何损失,直接扣除了我七天工资
-
你好,我现在找了一个地铁安检工作,他让我交了257的体检费,我交了之后想退,他让我周一去找他,但是周日是体检的时候,我该怎么让他直接退给我
-
2025年7月10日入职广东湛江分公司,工作地点为山东日照,签订的劳动合同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9日,2026年2月怀孕,2026年6月公司以项目完成为由进行裁员谈话。目前税后工资5000,社保只缴纳了2026年5月份的,预计2026年10月22日分娩。我不想离职,因为孕期无法二次就业,我想休完产假后继续工作
-
公司动不动就对一些东西进行罚款,乐捐,违不违法。没触及公司任何规定,主要就是一些手写表格格式的东西,可以整改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