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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公司地址在苏州吴江,两个月后公司要搬迁至苏州太仓(苏州市代管的地级市),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是:苏州,那公司搬到太仓去,两地距离100公里,我们员工不愿意去的话,公司应该给员工经济补偿吗?不知道公司会不会以太仓市也算苏州市为由,不给员工经济补偿呢?

劳动争议江苏省-苏州市2020-12-01 16:01:5113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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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艳玲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晟贤律师事务所
    这个你的工作地址实际上变更了是可以要补偿的,但是不管任何你维权或者诉讼也好,你都需要有明确的证据,可以先告诉你现在要掌握的是哪些证据,一个是你们之前在吴江工作的一些切实的证据,比如说公司的文件怎么样,办公地址能显示在吴江的,其次要有能证明你们公司要搬迁到太仓的证据,比如说地搬迁通知或者什么样的东西,然后这个两地距离确实很远,所以他是应该要给你们补偿的。相关的情况可以直接去跟公司谈,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你去跟对方谈,通过律师发函或者是电话沟通的方式,如果非诉的方式都沟通不下来的话,最后一步也可以走诉讼或者叫劳动争议仲裁。
    回复于 2020-12-01 16:05: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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