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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结束后我没有收到本科录取通知,后续便找家附近找了一份日薪70的工作(长期),不包吃不包住,每月无休,早上六点半左右上班下午六点半左右下班,偶尔下午七点下班,没想到前天收到录取的短信,当天晚上我就向老板提出离bu职,老板约我第二天面谈,然后第二天我就到店进行协商,因信任对方幼儿园教师的身份,我并未进行录音,对方和我说认为我一天不值70,想知道我的最低价是多少,我先是打电话给父母协商,因父母不在身边无法协商,奶奶陪同我到店里协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对方只愿意支付一天30元的薪资,经过协商她也只愿意提到33元一天,我只能收下200(6天)工资,这远低于当地最低时薪,我事后才知道。这该怎么处理呢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6-08-12 15:15:4119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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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387
    浙江恩美律师事务所
    1、老板按每天33元结薪,明显低于杭州最低工资标准,这种做法不合法。哪怕没签书面合同,只要实际工作了,就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工资不能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2、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带上工作期间的排班记录、聊天、考勤打卡等能证明你在那干活的材料。 3、如果投诉后对方仍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工作了6天,按杭州最低工资算,应补给你差额,不用怕老板口头贬低你的价值。 4、以后打工记得留证据,遇到这种事别吃哑巴亏。
    回复于 2026-08-12 15:19: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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