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很小的塑料厂上班,他招的是杂工,由于我18岁也不是很懂法律,熟人介绍的就没有签合同,本来刚刚开始的时候还好好的,后面就开始了早上8点上班,然后下班时间不规定,甚至加班到2点。未支付任何加班费和补贴。然后这两天。我跟用人单位已经谈好说不上班,对面也说可以的,然后到了第2天就开始翻脸,记我矿工,说要扣掉我的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去找劳务局?
劳动争议广东省-茂名市2020-10-08 21:51:4215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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