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后厨工作,在加工早餐的时候意外受伤。当时自己没办法止血,打120前来处理,医生要求去医院探查是否骨折,因本人是厨师,当时离开酒店,早餐不能按时开餐,坚持工作到早餐结束,去医院检查,发现指尖确实骨折,立即做了手术。按医生诊断证明,在家养伤。两个月后,去劳动局要求确定劳动关系。上班期间因为工资是嘉辉商贸公司发的,工作和受伤的地方是天商酒店后厨,开庭的时候,天商酒店法人即老板到庭,天商酒店大堂经理也到庭,法人拿出借条称嘉辉商贸中心是给酒店借的钱发工资,又拿出承包合同书,称酒店把后厨承包给大堂经理了,但承认我在酒店工作的时间受伤了,我向仲裁员提交了120的证明,工作群的对话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您好咨询一下,有这样一件事儿 ➤某人a是b公司的员工,B公司属于国资全资子公司,并且与b公司有签订相关杜绝收受贿赂方面协议 ➤因d公司是A某前任公司,固A某介绍C某与D公司发生借贷关系,有签订协议。落款是c和d签字 ➤且D公司是B公司二级代理商 ➤后C某人给A某人部分好处费 请问以上是否构成贿赂行为?
-
给小老板打工,小老板给了假的工资凭证,把真的欠条要回去了,这种要怎么办
-
工作一月只会拒不支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
王建春欠我二万块钱 现在把我微信拉黑了 电话也停机了 怎么办
-
月休4天,底薪2800元/月,中途请假6天,工资2800÷31天=92.32×21天≡1896.77元。请问这样算工资对吗? 不应该是2800÷26天×21天=2261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