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我们4人是连锁药店营业员,2019年10月8日被合伙老板告知不要上班,拖欠我们的工资6万多,并口头承诺我们他转了药店就把工资结给我们,经营期间我们都是将营业款交给这个合伙老板,也是这个合伙老板发工资由建设银行转账给我们。他随后就把药店转让掉了后并没有结工资与我们,我们就申诉到了娄星区劳动局,劳动局在2019/12月底开始调解是要求总公司(占股51%)和合伙老板(占股49%)按比例支付,但两个在规定期限内都未支付,到2020年5月18日劳动局下了判决文书,把工资全部归到总公司,我们申请了复议到娄底市劳动局,市劳动局要求区劳动局重新下文书,可到现在都区劳动局没结果,我们应该怎样维权?是否可以不等结

劳动争议湖南省-娄底市2020-09-22 11:35:50158*****892

分享

暂时还没有律师回复
着急问律师?看看同类型优秀律师
看擅长同类问题的律师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87 累计好评3341 18分钟响应

    咨询
  • 林翠萍律师

    相关月回复54 累计好评419 13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177 累计好评1019 16分钟响应

    咨询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