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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月3号在溧阳别桥厂里发生工伤事故、被钢板夹到2手指、没有骨折、现在已经休息一个多月了、还是一直麻木的、碰到东西很敏感、每天还要去做康复治疗、期间去了厂里三次找老板娘协商在我休息期间工资待遇补助的问题、第一次只说他们出了厂里工伤事故都是按50一天的生活费给、一个月就1500、我的工资是180一天、我肯定不会答应、第二次去找他说按溧阳最低工资标准1830、我也不同意、第三次去和他们吵起来了,出了工伤事故他们不在规定30天内给我去申报工伤认定、因为我没有交社保、只买了团体意外险、我现在自己也把资料准备齐了工伤认定已经交给社保局了、就等着工伤认定结果出来、现在厂里也催着我上班、我手没有完全恢复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0-06-17 21:46:0818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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