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3年9月聘用到当地的一个乡政府的退伍军人,直至目前都在这个单位工作。期间签订过两年的用工合同,之后没有签订。2015年书面向服务单位主要领导提出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留下证据)。能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么样提出双倍工资补偿事实?
劳动争议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2020-06-15 14:44:1118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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