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8年7入职.当年10月发工资,公司2019年7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5月已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为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只补偿我2020年3.4.5月工资,我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应该申请那些方面诉求,
劳动争议辽宁省-葫芦岛市2020-05-31 08:16:05138*****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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