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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9年12月二十日开始在药店上班,当时招聘我的时候说的是压一个月工资,然后实际是压两个月工资,在4月1日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因4月30日晚22:18分领导让我去送钥匙,已经是下班时间,然后我在22:28分送达钥匙,只因跟我一起的弟弟说了一句什么破单位,被领导听到,5.1日我被停职,领导说我不听从安排,不顾大局。药店工作时间是半天班早8:00-午13:30,下午班是午13:30-晚20:00。劳动合同上明明写着每周工作不得超40小时,实际上工作时间早已超过40小时,加班也从没有加班费,只有克扣工资,我一个月工资是1200,交完保险是900元,请问这个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嘛。?

劳动争议山西省-阳泉市2020-05-01 09:14:0817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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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05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并且公司辞退,你是违法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的。
    回复于 2020-05-01 09:26:2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5-01 09:36:27

      好的,谢谢律师,但是劳动仲裁需要什么素材呢?我的证据只有手机上的通话截图,药店的监控也可以证明,需要什么书面文件嘛?

    • 律师回复: 2020-05-01 09:37:42

      需要对方辞退你的书面证据,如果不确定你可以给公司发一个过错解除通知书,但是这种情况是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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