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乌鲁木齐达坂城工业园区的一个公司 目前已提交辞职报告,8月31日离职。离职前只发当月工资(听员工说),在2023年4月8日至8月27日之间只发了4月工资。 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盖章,只有我签字和手印(合同是原件,我偷偷拍了照片,已经入库了)。而且不放假,不休息,也没有加班费(7:30下班,有一次加班到凌晨一点,什么都没有)。 工作时间为9:00-13:30,15:00-19:30共计9小时(9小时除外,早上8:30-9:00强制扫院子) 没有社保,一分钱也没交。 工资不发银行卡,只用微信(私户)转账(4月工资就是微信转账。公司大多是用微信私户转工资)
劳动争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3-08-27 10:32:3615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