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一个月就退休,发现跟现在单位的签的劳动合同,发现合同里第一没有劳动局公章,第二呢合同签至2020年4月1日,今天是4月4号,之前公司也没跟我续签劳动合同,我现在属于和单位没有关系的小白人儿。另外公司负责退休的人告诉我,让我个人先去社保局取之前的档案,送回公司呢,在五一节假后拿着档案去南岗社保局去评定我档案是否够50岁退休的条件,再告诉我怎么退休,请问这是否符合正常的退休规定。另外我问我同事,我们签的劳动合同正常都是三年的,而我的是两年的,这正常吗?
劳动争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0-04-04 21:07:2115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