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在柳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与隔壁门面同时签署租赁合同。又在当天去柳南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结果被拒,理由是门面启用时期为2020年1月1日。后多次咨询结果均是以上理由。2020年1月2日成功办理营业执照去申请烟草零售许可证,烟草局工作人员告知隔壁门面已在2019年12月5日办理成功。资料可以在网上查看,经过查看发现隔壁门面营业执照办理的时间是2019年11月27日。我们多次咨询被告知,门面未启用不予办理,隔壁就在合同签订当天就办理下来了,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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