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9月到公司入职,公司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于2019年4月17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2019年5月1日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个二级建造师证挂靠协议,协议中没有明确挂靠日期,只有一年5000元的挂靠费用,我与2020年3月11提出离职申请,于2020年3月23日公司已批准离职,但社保和我的二级建造师证书不给我转出。 1、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需要支付双倍工资是否过时效 2、我去劳动仲裁申请社保和二级建造师证转出,协议是否对这项有影响 3、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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