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临时(没有合同))雇佣小a和小a的车(小a是个体) ,去拉每车价值1500元左右的货品 , 路徒中有块电线需要拨高, 每次都没事, 这趟从车上摔下, 并拖行一米到两米, 造成左胳膊粉碎性骨折, 这种情况适合追赔吗?追赔的话怎么追? 能追多少?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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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娟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雇员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雇员没有过错责任,由雇主全额承担。回复于 2020-03-12 13:30: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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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0-03-12 13:32:43
你父亲是雇主,承担责任的比例要根据过错来判断,如果是雇员故意的你不需要承担,但如果不是则按比例分担,具体的比例是多少,可以要求受伤的人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事实情况判断。现在没有证据材料和受伤经过律师没有办法断定责任分配比例,只能说受伤的雇员责任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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