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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一月份被派出所传唤,说我涉嫌嫖娼,然后我在威吓(通知家里人)下承认了嫖娼,按了手印。当天交了一万块,说多的可以退还(未给发票)。(但是公安只在手机里找到了与对方的20元红包记录(发的打车费),可能当时我付的现金,或者我把转账记录都删掉了,所以没有别的交易证据。这几天派出所联系签处罚单,还一直登我的支付宝微信账号,我怀疑是不是证据不足呢?他们说需要尽快处理我这件事,可能在疫情期间申请不拘留。

行政纠纷江苏省-南通市2020-02-19 17:09:5713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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