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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再和男方结婚前,女方欠债一万元 然后男方帮忙还清后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结婚后几年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 他要求女方还当初帮忙还债的一万元和对给女方子女上学的费用和其他杂费,矛盾期间发生过殴打女方和恶意诬陷女方出轨等恶意伤害的行为,请问男方要求还当初帮忙还债的钱和结婚后的各种钱是否合理?女方是否该归还?

婚姻家庭四川省-达州市2020-01-30 10:20:27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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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7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自愿赠与的无需归还
    回复于 2020-01-30 10:38:5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1-30 11:03:18

      那期间给的钱呢?

    • 律师回复: 2020-01-30 11:04:01

      这个也不需要归还的。

    • 用户追问: 2020-01-30 11:05:47

      我们这种情况打官司的话,但是各种资料的证据不是那么齐全会不会败诉

    • 用户追问: 2020-02-29 20:30:54

      你好,请问现在男方说他付出了代价什么的很多各种各样的要钱理由,期间白吃白住还时不时的找女方闹事,在外面恶意诬陷是女方要赶他走和出轨造谣各种损坏女方名誉的事情,最开始要一万,后面慢慢涨价涨到四万(其实从他来的几年里只给了三四万)如果女方起诉这场官司会偏像那一方,起诉官司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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