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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54岁(2017年)的时候,给县政府下辖的单位看门,单位有专属门房供我爸平时工作休息,我爸在上班之前有高血压病史(4年),但入职时单位没有要求体检,至发病(2019-8-21)从未要求体检,就这样一直到2019年8月底,早上6点半单位有人提前到单位门口敲门,我爸起床准备开门,突发急性脑梗塞,住院治疗一月后出院,后经康复治疗4个月可以缓慢行走,上肢右侧偏瘫,脑萎缩,神智受损,失去语言表达能力,(期间公司没有一人去医院咨询了解病情)前后共花费5万,公司又和我妈签订劳务合同,合同终止日期为2020年5月,现如今公司表示于2020年1月底结束劳务关系,请问我应该寻求什么法律援助?谢谢

公司法律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2020-01-19 11:31:251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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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3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0-01-19 12:26:48 咨询他
  • 梅雪芹律师
    月帮助0
    湖北超视距律师事务所
    您的详细描述的是您父亲是否为工伤的情况,问的问题是关于您母亲的劳动争议纠纷情况,建议统一事实与问题,再行咨询。
    回复于 2020-01-19 12:35:2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0-01-19 13:53:42

      这两个事我都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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